认识国家,读列宁的《国家与革命》,重新思考国家的经典论述
查君红
列宁在十月革命前的几个月所著的《国家与革命》,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国家的学说,旗帜鲜明地全面阐明了无产阶级革命对国家的态度。它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所做的贡献已为世所公认,它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意义已反映在浩如烟海的文献著作中。本文不想对此做更多的评述,而且这也不是一篇短文所能解决了的。本文只想就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和列宁的国家学说谈些个人的看法。
一、关于马克思的国家学说
从《国家与革命》所大量引证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的著作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阶级和国家的关系起码有两种看法,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没有明确地区分它们。
一是认为国家具有一定的独立于阶级暴力的权力。强调国家和官僚机构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构成的权力来源不需要直接地与利益相联系,或在短期内不处于统治阶级明确的控制之下。根据这样的论述,国家维持了一定的独立于统治阶级的权力:其机构形式和运作动力不能直接从阶级力量结构中得出——它们是“相对自治的”。
二是国家仅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上层建筑”。这毫无疑问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其著作中的基本观点:国家及官僚机构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缓和社会分裂的阶级工具。
根据第一种看法,就有可能认为,国家可以成为潜在的竞争场所,为社会主义变革提供关键力量。社会民主党阐明了这一思想,并得到了爱德华·伯恩斯坦的发展:通过投票箱,可以登上国家权力的高层,以之反对特权阶层,同时可以针对资本的利益改进一个又一个的国家机构。与此对比,布尔什维克发展了第二种看法。根据马克思的分析,消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必须伴随着打破资本主义国家机器:必须打破作为阶级工具的国家,建立直接民主。上述观点在《国家与革命》中多处提到。
这里想到的是,马克思留下的庞大而深刻的遗产是不完整的。这不是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所致,而是他长期受谋生的困窘和人的生命有限所造成的。马克思原计划撰写的政治经济学巨著有六大册,《资本论》作为其毕生研究的成果和最主要的著作,仅是六册中第一册四篇中的首篇。按照马克思从抽象到具体的研究方法,以马克思如此有才华的思想巨匠,也至少需要起码六、七代人时间才能完成对国家的系统论述。很可惜,马克思死后,连现行出版的三卷《资本论》的读通都成了问题,更别谈上沿着马克思的路往下走了。马克思生前和死后一段时间,对国家的理论分析和系统论述是由恩格斯做出的,可以肯定,马恩二人之间有着默契的分工。恩格斯的分析和论述无疑在同时代学者中是最接近或最符合马克思的想法的,不过,我们可以说,恩格斯的所为绝不是马克思由抽象上升到具体所要做的和完成的。
马克思死后,第一种看法在关于马克思的第二手文献中,一直没有得到重视。马克思关于国家的著作是不完整的。第一种看法留下了几个没有得到充分探索的重要的问题。国家权力的基础是什么?国家的官僚机构是怎样运作的?政治官僚形成了什么固定的利益关系?
第二种看法除了共产党执政的国家之外,一直引起激烈的争论:它假定了一种具体的资本主义国家组织(近来一直所称的资本逻辑),认为阶级统治的事实与政治生活的变迁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理所当然的。
但马克思的所有著作确实表明,国家对于整合和控制阶级社会是核心的。他的著作还揭示,资本主义国家干预其社会有着重要的限制。如果国家干预削弱了资本主义积累过程的基础,那么也就削弱了国家的物质基础;因而,国家政策必须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一致。相应地,经济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不直接参与管理,也能实现其统治,也就是说,甚至政府里没有代表,它也可以施加决定性的政治影响。这一思想在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同自由民主主义者和其他人之间的争论中仍然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
二、列宁关于国家的学说
总的来说,列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第二种看法,也就是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基本方面。他的观点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得到简明的阐述,在该书中,他列出他的首要任务是“恢复真正的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列宁认为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 。现代代议制国家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工具” ——“一种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从而,国家不同于居住于其领土之上的人民聚集的区别特征,是国家依赖通过军队、警察和监狱设施这些专门的机构施加的暴力。国家的许多日常活动,从税收到立法,都与官僚保护有关,从本质上说,这些活动的存在是为了确保这些压迫机构的生存。
统治阶级通过与政府结盟保持其对国家的控制,联盟是由政府既依赖于交易所,又依赖于部长和官员们的腐败而创建的。国家至关重要的工作,不是发生在国民议会中,而是发生在国家官僚机构中,在那里,联盟的建立可以不引起公众的注意。此外,甚至结社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这些民主权利,都主要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他们可以宣布机构是“开放的”,同时又通过媒体的所有权、控制会议场所、财富和其他资源,控制媒体。
虽然《国家与革命》重申马克思的第二种看法,列宁在一个中心观点上比马克思走得更远:在国家行政机关中,阶级权力的凝固化。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认为,“还有国家的时候就没有自由,到有自由的时候就没有国家了。”革命后,中央强有力地控制是必要的,但是,打破“旧的国家机器”仍然是革命成功的一个前提条件:官僚机构和常备军,是阶级压迫的直接产物,必须被打碎。军队将由武装的工人所代替,官僚机构将由可以撤换的选举出来的公职人员所代替。要“立刻转到使所有的人都来执行监督和监察的职能,使所有的人暂时都变成‘官僚’,因而使任何人都不能成为‘官僚’”。公职人员和士兵是非有不可的,但是他们不能变为“脱离群众、站在群众之上、享有特权的人物”。列宁从不怀疑纪律在政治组织中是本质的,但他以为这并不意味着会建立一个官僚精英阶层。根据马克思、恩格斯从巴黎公社总结的经验教训,列宁强调社会主义秩序必须,也能够以“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取代“对人的统治”。
在俄国革命后的初期,官僚机构继续存在,列宁认为这是资本主义和旧的体制残余的影响所致。他继续肯定国家组织形式和阶级之间的因果关系,即便在其著名的“最后遗嘱”中,中央政府、党和国家官僚化的有关问题,还是他产生极大焦虑的源泉。这种立场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它部分地导致布尔什维克中广泛传开这样一种信念:取消资本主义财产关系,扩大生产力,可以综合地解决组织、控制和协调国家机构问题。
列宁在对国家与政治组织处理上,还有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他认为新的社会主义秩序是由在直接民主(苏维埃)框架内组织的工人来管理的,然而,他又几乎在所有领域捍卫党的权威。他的这一论述,即国家公职人员并不必然意味着固定的权力和特权地位,是极具启发性的,但是,尤其是从十月革命期间及之后国家组织所面临的大量问题来看,该论述是不完整的。列宁没有考察不同利益、政治妥协和复杂情形影响国家组织的程度,三者中最后的复杂情形并不仅仅反映“必须得到国家缓和的阶级对抗”。在这个意义上,他关于国家的观点并不是对马克思第一种认识的发展。
分析列宁关于国家的学说,也必须联系他所处的时代——战争与革命的时代,列宁之所以全面地继承和发展了马恩对于国家与阶级关系的第二种看法,与该时代所提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对国家的态度问题是分不开的。长期的革命实践需要,使得列宁对国家的考察也不可能是完整的。
三、结语
在近几十年,当代马克思主义作家对于分析国家有着极大的兴趣。马克思留下了一笔不完整的遗产,他从未完全地协调他把国家既理解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又理解为可以有极为重要的政治独立性。列宁强调资本主义国家机构的压迫性,当然解决不了这一问题,此外,在斯大林大肃反和苏维埃国家机关大规模膨胀之后,列宁的著作也变得更不引人注目。自从马克思、恩格斯逝世后,许多马克思主义作家一直撰文指出政治分析的决定性意义(如卢卡奇、科布施和葛兰西探讨了统治阶级维持权力的许多复杂的、微妙的方式),但是直到最近,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才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得到完全的重新考察。
然而,当代全球马克思主义处于一种不断变化的状态。目前,马克思主义者之间的分歧,同他们与自由主义者或社会民主主义者之间的分歧一样多。从而,重新思考经典马克思主义对国家的论述,“通过对第一手文献的真实解读,与马克思的历史语境相交融”,为近几十年来东西方国家机关膨胀、国际关系中国家定位等问题奠定全新的理论起点,是国内外马克思主义理论探索者尚未解决的极为困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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